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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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项目)名称 |
上海光和光学制造大丰有限公司 |
项目规模 |
环保设施 |
项目所在地 |
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常州工业园内常州路东侧、友谊路北侧4幢 |
业务范围 |
光学玻璃、视窗玻璃、光电子器件制造;平板玻璃批发及进出口 |
合同签订时间 |
2019.12 |
合同期限 |
2020.12 |
项目类型 |
现状评价 |
报告提交时间 |
2020.11.10 |
项目简介 |
光和光学公司环保设施评价项目在运行过程中所涉及到PAC(聚合氯化铝)、PAM(聚丙烯酰胺)、硫酸、盐酸、亚硫酸氢纳、破乳剂等,涉及到收集池、应急池、各类泵、压滤机、反渗透装置等设施,存在着火灾、爆炸、触电、中毒和窒息、灼伤、机械伤害、物体打击、高处坠落、噪声、淹溺、车辆伤害、自然灾害等危险、有害因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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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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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王晓伟 |
项目组成员 |
柳应春、杨惠、别辰平 |
报告编制人 |
王晓伟、别辰平 |
报告审核人 |
夏天宇 |
技术负责人 |
张慧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
余辉 |
现场检查人员、时间 |
2020.11.10 |
现场复查人员、时间 |
2020.11.20 |
检查、复查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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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其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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