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评价业务网上公开信息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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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(项目)名称 |
盐城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|
项目规模 |
重大危险源 |
项目所在地 |
盐城大丰 |
业务范围 |
普通工贸 |
合同签订时间 |
2021.11 |
合同期限 |
一年 |
项目类型 |
安全评估报告 |
报告提交时间 |
2022.3 |
项目简介 |
正泰公司在生产、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物质有:液氨、盐酸、氧[液化的或压缩的]、氮[液化的或压缩的]、间二甲苯、天然气、氢氧化钙、氢氟酸、32%过氧化氢溶液、三氯氧磷、硅烷、三甲基铝、一氧化二氮、硫酸、45%氢氧化钠溶液、乙醇[无水]、单晶硅片、正银、背银、铝浆、65%硝酸、松油醇、助焊剂、制绒添加剂、碱抛添加剂、PAC(聚合氯化铝)、PAM(聚丙烯酰胺)、氯化钙、柠檬酸、5%次氯酸钠溶液、亚硫酸氢钠、阻垢剂、清洗剂、除胶剂、互联条、导热油、背板、单晶硅电池片、太阳能组件,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氢气、氯气(其中氢气直接放空,氯气经碱喷淋吸收,碱喷淋吸收过程中产生的次氯酸钠溶液(含有效氯<5%)直接去污水处理区处理)。 根据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》(GB18218-2018),正泰公司在生产、储存过程中涉及到表1中所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有:液氨、氧[液化的或压缩的]、氢气、氯气、乙醇[无水]、三甲基铝、天然气;涉及表2中的所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物质有:65%硝酸(W9.2)、硅烷(W2)、三氯氧磷(J5)、氢氟酸(J2)、间二甲苯(W5.3)、助焊剂(W5.3)、32%过氧化氢溶液(W9.2)、一氧化二氮(W4);其中氢、氯为生产过程中产生,天然气为管道输送,不设储存。经计算,正泰公司储存单元中氨气站构成四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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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评价过程控制情况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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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程龙 |
项目组成员 |
卜亚东、贺加乐、郭所兰、丁炜 |
报告编制人 |
程龙、贺加乐 |
报告审核人 |
钱平 |
技术负责人 |
张慧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
余辉 |
现场检查人员、时间 |
程龙、贺加乐2021.12.5 |
现场复查人员、时间 |
程龙、贺加乐2022.1.10 |
检查、复查照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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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其他信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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